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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从“心”开始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启动行政案件受理工作
作者:吴瑶  发布时间:2020-12-09 11:11: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批复》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办法(试行)》,从2020年10月9日起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始受理对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配套设施,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落脚点

为方便当事人立案咨询,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大门口新增醒目牌匾,画地面禁止停车标线,新设多块引导牌。在我院一楼大厅设立专门立案等候区,摆放我院司法服务专刊,配备饮水机和一次性纸杯,桶装水由警务保障人员进行取送更换,服务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也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技术人员重新检修并维护诉讼服务一体机、智能材料收转柜和自助打印机等,在院一楼LED显示屏和诉讼服务中心LED显示屏上滚动展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立案窗口也摆放了纸质公告和受理范围说明等等,方便来访群众及时了解行政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做到细心周到,拉近群众距离

10月9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首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秩序井然,各项立案工作畅通平稳,立案工作人员提早来到在诉讼服务中心就位,执勤法警提前做好秩序维护准备工作,安全检查、体温测量、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来院群众感受到的是周到的服务和积极热情的态度。双节后两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8人次,接收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 3 份,诉讼服务中心以便民利民的宗旨,赢得来院群众的认可。

为民服务,从“心”做起,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以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和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在人员引导、纠纷分流、诉前和立案调解、阳光收退费用等方面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在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工作推行过程中,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将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升行政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