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法院“六保”、“六稳”工作要求,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着力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重点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的案件。
日前,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集中清理并执结了2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和3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5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同一国有企业,因该被执行人负债较多,在执行期间,法官通过线上和线下财产调查,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4起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另外一起为新受理的执行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虽然有4起案件已经“终本”结案,但是执行法官始终心系着这些中小企业,尽快将案件彻底执行完毕、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是一直萦绕在执行法官心间的难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法官得知被执行人有一批物资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轮候查封了该笔物资,执行法官了解到,首封法院已对该批物资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于是时刻关注拍卖进展,并与首封法院取得联系。最终,由于该批物资拍卖过程中多次溢价,最后成交价格高于首封法院的执行案件标的额,在首封法院的大力配合下,280余万执行款通过案款分配系统转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款专户,这4起“终本”案件和1起在执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这5起案件的圆满执结,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中小企业因债权得不到实现而陷入经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