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宪法宣传周,我们在行动
沈铁法院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作者:吴瑶  发布时间:2020-12-09 11:22:13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按照省高院的通知要求,结合沈铁中院工作安排,11月30日-12月6日,我院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深入群众宣讲宪法

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宣传干警来到沈阳北站南广场,向过往群众、沿街商铺发放普法宣传单,宣传单页主要包含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部分内容;在宪法法条宣传方面,主要通过“宪法对你的一生有什么关系?”从出生到买房都涉及哪些法条来展示,激发了许多群众的兴趣,过往群众也就自身感兴趣的法律疑问向干警们提出了许多问题,宣传干警耐心解答并积极向群众进行了普法宣讲。在宣传周期间,诉讼服务大厅干警也积极向诉讼群众、当事人积极开展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力求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最好的效果。

多渠道宣传宪法

结合今年宪法宣传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在院官方微信平台、官方微博等线上平台推送多篇宪法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在院门口LED大屏幕上、诉讼服务大厅LED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条文等内容,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