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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快速实质化解争议
作者:贾依妮  发布时间:2021-09-30 12:29:30 打印 字号: | |

2021年9月29日,早上下着淅沥的小雨,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的脸上洋溢着喜悦和自信。他叫高鹏举,这次冒雨前来是为了表露他内心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淳朴情感。

“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诠释了这名年近七旬的老人对法院快速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后的释怀和感动。他反复向接待他的院领导表达了对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感谢。他表示,他是一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认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由于被告社会保险机构在2021年3月因原告之前的低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发生冲突而停发了其低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这10多年都是每月依赖200多元的低保生活,现在刚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才4个月就被停发了,这让他没有了生活来源,又没有直系亲属照顾,导致其生活陷入窘迫,不但房屋租金无钱交纳,连伙食费都没有了保障。因年龄大且无人协助解决,无耐只能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立案以后,他向法官助理王崇源说明了生活困窘,急需恢复养老金发放的情况,王崇源立即和承办法官张宝利沟通,共同研究案情,分析国家社保法律法规,深入解读相关政策。然后邀请被告社会保险机构的代理律师王颖来法院协调解决争议的路径,建议通过庭前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尽快为原告恢复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在院府沟通机制的催动下,最终法院的意见获得了被告的认同和支持,于案件立案后仅30天为高鹏举恢复发放了养老金,原告高鹏举撤回了起诉。 

这个案件能够实现快速实质化解争议,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实质化解争议的基本理念,取得良好效果。在原告的困难与期待面前,法院承载了责任与担当,被告的律师展现了当代法律人的良好职业操守,被告社会保险机构尊重事实和政策为原告落实党和国家的民生大计。30天的时间虽短,但我们却取得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和法院解纷止争的法律效果。

为群众办实事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在法官点点滴滴的作风中、干事创业的激情里和守初心担使命的行动上。这面锦旗表达了原告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之情,但对法院和法官来说却是一份责任与激励。

法亦有情,温暖人间,我们在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司法公信的同时,也能真切体会到法律给予的温情。


 

责任编辑: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