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院现场诉讼服务予以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即日起,我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停止现场诉讼服务。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告知。
暂时停止现场诉讼服务期间,有关立案、提交材料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搜索即可)、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或邮寄方式办理。沈阳铁路运输法院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0甲-5号,电话:024-62041848,邮政编码:110013。
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间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请关注“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随时发布最新通告。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希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