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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预约上门立案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14:21:06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行使诉讼权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拓宽立案渠道,针对出行不便又无法通过其他有效途径申请立案的特殊群体,从2022年8月1日起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预约上门立案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日通过拨打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服务电话申请预约上门立案服务:

(一)年龄较大、身患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的;


(二)无法委托代理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

(三)无法自行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等进行网上立案的;

(四)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法院管辖,经初步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申请预约上门立案的范围为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以及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案件;

(六)居住在辽宁省区域内。

因省内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等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预约上门立案服务的除外。

二、对当事人申请预约上门立案的,工作人员将与当事人核对是否具备以上条件,以及上门地址。经审核,对当事人因自身或案件情况不符合上门立案服务的,应及时告知并解答;对符合上门立案服务的,工作人员登记受理,并于登记受理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当事人提供的上门地址办理立案等相关事项。

三、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在预约上门立案时准备好立案需要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当事人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四、申请预约上门立案服务电话:

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24-62041848。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