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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边•审判业务专家 | 醉心审判事业三十七载
  发布时间:2023-05-11 15:15:50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为加强辽宁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激励法院人才队伍担当作为,辽宁高院先后开展了第三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和“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活动。两项活动分别评选出审判业务专家36名、审判理论研究人才20名、办案能手100名和岗位标兵100名,并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为审判业务专家代表和“评推树”优秀人才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近日,“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在身边”专栏,对部分审判业务专家和“评推树”优秀人才进行持续报道,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积极引领广大干警汲取榜样力量。



陈玉芝

本溪中院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庭长



个人简介

陈玉芝,女,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2022年获评第三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


人物白描

几十年从事审判工作,陈玉芝从没有过厌倦和懈怠,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把青春奉献给审判事业。



陈玉芝在法院工作37年了,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不熟悉她的人很难想象,一个平时温和亲切的女同志是如何处理一个又一个疑难复杂案件的?熟悉她的人却都知道,她办案非常专业,善于与当事人沟通,精于辨法析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经过她的处理,就会让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审判战线上

一名专家型法官

# 01


陈玉芝任基层法院副院长期间,白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处理各种事务性工作,晚上加班逐一审阅案卷,年签发判决近千件。在本溪中院工作期间,她多次负责重大区域性、社会性、团体性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为解决群众“办证难”等问题,她参与了全市范围内的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研判和指导,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溪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中,她作为本溪地区试点工作民事专班负责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推进改革工作,摸索出一套适合本溪地区的改革工作经验,推动了本溪地区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全身心的投入、全身心的热爱,长期的积累,厚积而薄发,她逐渐成为审判战线上的一名专家型法官。


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她还深耕法学理论,撰写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论文、案例,为审判实践中诸多争议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思路和解决办法。



始终饱含

对党和人民深厚感情

# 02


上诉人王某(奶奶)与刘某(孙子)继承纠纷一案,王某与刘某都是低保户,王某年老多病,为了已故儿子遗留的房产和丧葬费与孙子对簿公堂,祖孙形同陌路,这让从小带大孙子、格外偏爱孙子的奶奶承受了常人所不知的痛苦和委屈。而刘某作为在读大学生,尚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面对独自抚养自己的母亲和奶奶之间的矛盾,与奶奶产生了较大的隔阂。


面对这样一起家庭纠纷,陈玉芝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从恢复祖孙亲情入手做双方思想工作,了解案件的症结在刘某母亲身上后,她多次与其谈心,从有利于刘某人格成长的角度打动她,刘某母亲看到陈玉芝几次因为谈话吃不上饭而深受感动,最终同意调解。


陈玉芝马上安排祖孙见面,她从一位母亲的角度贴心地同刘某讲人生道理,教导刘某要懂得珍惜亲情,尊重孝顺老人;另一方面,陈玉芝积极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老人明白虽然在金钱方面有让步,但收获的是珍贵的亲情。


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解,祖孙二人相拥而泣,握手言和,案件得以解决。


时隔几年,刘某的妈妈因为另一件案子上诉至本溪中院,陈玉芝恰好是二审承办法官,案件再一次调解成功,刘某母亲骄傲地说起刘某的成长和进步,再一次对陈玉芝表达了由衷的敬佩和感谢。



不固守陈规,担当作为,守正创新,精业笃行,该案的妥善处理正是这种精神在陈玉芝身上的体现。她醉心审判事业,心系百姓利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社会责任和时代担当。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