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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环境,拥抱青山绿水——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积极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吴瑶  发布时间:2023-06-05 15:42:24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营造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6月5日,我院在辖区内开展环保司法宣传活动。组织干警在沈阳北站售票处、出入站口及南广场向旅客发放宣传材料,倡导动员广大旅客支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并对环境司法集中管辖情况进行讲解。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横幅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律,履行环保义务。在此次宣传中,除了环保法相关宣传以外,为响应垃圾分类政策,我院干警还积极宣传了有关垃圾分类的小知识,倡导“绿色化”办公、生活,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率,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增强广大群众低碳环保、自觉分类,自觉投放的意识。



2021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6家集中管辖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授牌,同时公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管辖职责及内设机构的批复》,其中明确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增加负责审理辽宁境内涉铁路环境资源案件的职责。

作为涉省内铁路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法院,我院将以此次环境日宣传为契机,深化环境司法理念,夯实环境司法技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影响力,助力辽宁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