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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 | 大兴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3-06-12 14:52:34 打印 字号: | |

省法院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锦州中院在省法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调研组的指导下,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


针对行政争议的难点问题,锦州中院明确了“调研促司法改革、成果促争议化解”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选取凌河区人民法院、太和区人民法院为试点,积极与属地沟通,进一步理顺“府院”法律认识,做好府院联动的前期工作。


凌河区政府、太和区政府先后召开全区依法行政专题部署会,凌河区法院、太和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言献策。区委、区政府领导当场表态,要建立统筹协调、广泛参与、密切配合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题部署会的召开,开启了锦州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调研工作助推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创新机制的新征程。



锦州中院因地制宜采取理论和实践并行的方法开展调查研究,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坚持实事求是 增强问题意识

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锦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从快速增长逐渐到恒定状态。锦州中院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获得感”为落脚点,尊重客观事实,围绕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方位梳理促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问题点,归纳并总结问题的成因。


理论联系实际  敢于正视问题

为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理论研究工作的有效开展,锦州中院进行了大量案例检索和走访会谈,汇总不同地区的行政争议特征,比较不同地区的成熟做法,多方探讨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功能和定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民生行政纠纷,主动贴近百姓,倾听群众声音,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发现问题实质  寻求问题对策

在府院联动新格局的建立下,锦州中院逐步摸索形成了诉前预防、诉中化解、诉后跟踪、府院联动“四位一体”有机统一的工作模式,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解决为根本  创新思路办法

畅通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联系沟通渠道,以解决问题为宗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力营商环境的改善,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增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执法的共识,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


下一步,锦州中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将调研工作做深做细,结合审判实务,以座谈、讲座、司法建议等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增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提升依法审判、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将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保证民生和社会发展和谐共促。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