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及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在兴隆台区政法委的领导下,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效初显。今年第一季度诉前调解成功率达54%,法院立案量与去年同期比下降近30%。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构建诉前调解工作格局
自2022年6月起,该院陆续出台了《兴隆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兴隆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奖励办法(试行)》《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细则(试行)》《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确”“诉前调书”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制作《调解员培训手册》等,对诉前调解流程做了细致规定,明确诉前调解成功后的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要求,确保调解员工作有序有据。
整合专业力量
打造优秀诉前调解团队
兴隆台区法院整合团队力量,优化人员分工,协同调处纠纷。2022年7月,该院在全市率先完成30名诉前特邀调解员选聘及培训工作,其中6名专职诉前特邀调解员次月起驻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其他24名由退休法官、律师和企业员工组成的兼职调解员,根据工作需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在专业化和行业化两方面补齐调解员业务能力短板。同时,立案庭人员组成诉前调解保障团队,统筹管理诉前调解工作,专人负责协议审核、诉调对接及调解工作,构建诉调对接专职力量,确保诉前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特色调解模式
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建立“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工作模式。组建诉前调解团队后,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将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全部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诉前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确保能够联系到被告的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做到快速开庭、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将分调裁审的作用最大化,达到矛盾纠纷调解先行、速裁快审为群众办事的效果。
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定期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
按照诉前调解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该院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定期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分析培训,总结一段时间来诉前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诉前特邀调解员就问题展开讨论,以个案为例解答问题,并对特殊类型案件调解规则进行详尽说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不断提高调解案件质量,有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扩大收案范围
进一步优化简案速裁
自2023年3月起,该院首次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物权或身份关系案件,纳入诉前调解收案范围。案件经调解员调解后,进入速裁程序快速审理:即经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对案件进行登记,原告携带起诉材料、调解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到前台窗口转立案,由速裁团队快速组织开庭、调解或迳行判决。
“经典案例+诉前调解”
促进优质高效解纷
针对物业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多、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案情基本类同的特点,对于经诉前调解未成功的批量上述案件,由法官进行研判,选择三到五件具有代表性的类案开庭审理并判决。诉前特邀调解员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对其他同类案件进行批量诉前调解,充分发挥经典案例的示范作用,大幅提高诉前调解成功概率,及时高效化解纠纷,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增加群众对诉前调解工作的满意度。
今后,兴隆台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措并举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诉前调解工作打造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亮点工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