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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部成长工程•辽法生力军 | 一片“丹”心在玉壶
  发布时间:2023-06-29 15:38:25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党组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最高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先后推出了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选派青年干警到一线艰苦岗位实践锻炼等一系列务实举措。2022年6月正式启动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出台《关于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 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创新推出“12345”工作体系,工程化推进全省法院青年干部成长成才。


高院党组关心青年、爱护青年、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极大激励和鼓舞了广大青年干警,他们凝聚干事共识,汇聚青春力量,在审判执行一线、乡村振兴一线、为民服务一线努力担当作为、建功立业,展现新时代辽宁法院生力军的别样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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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中摆满荣誉

案头堆满卷宗

一声声法槌敲响公平正义

一个个案件彰显为民情怀

她手持正义之剑捍卫法律尊严

她撑起法治之伞守护民生福祉

她就是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二庭法官  王丹


“感谢法官让我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




2018年5月,因被告逃避诉讼不参加庭审,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杨某某的诉讼请求。杨某某不服,上诉至盘锦中院。


原告和被告曾经是夫妻,经人介绍相识,在1998年11月登记结婚。1999年9月,两人的儿子出生。经医院鉴定,孩子为智力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


在结婚之初,原、被告感情尚可,后因被告对家庭和孩子疏于照顾,双方经常争执。原告认为被告毫无责任感,不愿面对残疾孩子,并对被告与他人的暧昧电话和短信很反感,双方产生争执甚至厮打在一起,后被告离家与原告分居多年。


虽经亲朋好友相劝,但被告仍未回家。2017年5月和2018年4月,原告先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均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已经与被告分居多年,独自带着有智力缺陷的孩子生活。”王丹介绍,如果被告在合法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


2018年7月盘锦市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法律规定进了缺席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王丹第一时间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并指导一审法院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和雇佣看护费。


重审之后,原告给王丹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让我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


“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2020年,王丹被抽调到破产团队,负责破产案件的审理,2021年又被调到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环资类案件。


从某种角度看,多岗位锻炼是组织上对王丹工作的信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但也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新岗位意味着新挑战,相关业务知识需要尽快学习掌握。环资类案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于一体的‘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对法官专业素质要求很高。”


她沉下心来,认真学习刑事、行政法律法规,虚心向有经验的法官请教,不到一年时间就高质高效审结了12起环资类案件。


多年来,学习已经成为王丹的一种“生活习惯”。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经济、金融、财务管理等知识,先后取得了产权经纪人资格证、拍卖从业资格证,向成为复合型法官目标不断迈进。


她还参与编写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实用手册》,参与最高法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调研报告》、辽宁高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研报告》《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研报告》《金融案件审判调研报告》等材料的撰写工作。其撰写的《论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一文在“盘锦法治论坛”中获奖,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五个一百”评选中获评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



本期青年干警 ✦

 王丹 



王丹,198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管理学双学士、经济法硕士,现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曾多年被评为院机关先进个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2021年被评为盘锦市三八红旗手、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