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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推动乡村振兴“任务清单”转化为“实绩清单”
  发布时间:2023-07-05 16:18:51 打印 字号: | |

郑青赴乡村振兴联系点盖州市调研



近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赴乡村振兴联系点盖州市进行调研,并到盖州市什字街镇鹰嘴石村慰问驻村干部。



“这些驻村第一书记千万百计帮村里研究产业项目,在基层党建、抗疫、农业生产等方方面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鹰嘴石村村委会,盖州市副市长乔焱指着盖州市乡村振兴总体布局图向郑青介绍盖州市乡村振兴总体情况和省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情况。



郑青表示,全省法院要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特别是营口中院、盖州法院,要纵深推进强基工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农村和贴近群众的作用,努力实现一次性化解纠纷,助力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积极争取为当地村民修复三座过水桥,帮助村里盖起三座蓝莓大棚。”


“雨天道路泥泞,我和村干部一起考察道路硬化路线,遇到林蛙甩籽的地方,我就做好标注,调整路线。”


“我刚来就发现村子被国道分为南北两个部分,村内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两起致死事故离村部不足400米,我就找到当地交警部门在危险路段增设了限速设施。”


“在村内架设局域网,配合两委班子编写村志。”



座谈中,4名驻村干部汇报了驻村工作以来工作成效。围绕驻村工作,郑青从强党建、固根本,兴产业、富百姓,抓治理、促和谐,重自律、守底线等4个方面提出要求。她强调,驻村干部是省委选派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战斗队”,也是省法院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代表队”。要切实履行第一书记职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用详实的案例和数据说话,推动“任务清单”转化为“实绩清单”。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严格遵守驻村纪律,维护好驻村干部和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调研中,郑青还走访考察了营口华峰动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盖州市市长袁世君参加调研。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