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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办”解疑虑 “兑现”有温情
  发布时间:2023-09-25 13:02:51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如何贯彻好“公正与效率”主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如何实现服务大局与法院工作相融合、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辽宁高院党组紧扣大局、深度思考,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回应关切、提供路径。


这些举措落得怎么样?效果好不好?辽宁高院“坚定护航三年行动 全力服务企业发展”集中宣传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请跟随小编的镜头,一起来感受全省法院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上的担当作为吧!


当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发生纠纷,面对外地企业的担忧如何建立起信任?双方矛盾能否得到实质性解决?企业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兑现?


近日,海城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用心用情打消了外地民营企业的疑虑,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企业也及时兑现了胜诉权益,双方对法院工作均充分认可。


据了解,原告辽宁某服饰有限公司系承揽方,被告浙江某服装销售企业系定做方,双方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向海城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货款近177万元及逾期给付利息,且无权要求已支付定金进行退还或冲抵货款。被告则认为,原告加工的衣服质量不合格,存在违约行为;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其支付的定金应当冲抵货款;因原告加工的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应减少加工报酬44.6万余元。


办案法官崔洋清晰地记得,在庭前调解和庭后被告方送证据时,代理律师说过两次,“原告就是认为在你们当地,所以就有恃无恐呗!”


“我当时就想,如果调解不了,就更要充分体现公正,力求‘精办’,在判决中充分阐述裁判观点,让当事人对审判依据充分知晓并服气,不能让外地企业认为我们区别对待,用实际行动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崔洋表示。


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崔洋采用递进式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方法书写判决,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论述,最终依法判决被告给付的定金冲抵货款,同时承担迟延履行的利息损失。


判决书下达后,崔洋又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希望各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并耐心释法明理,进一步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引导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最终,在崔洋的积极沟通下,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当面表示“我愿意服从判决”,并对崔洋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认真审慎的作风表示感谢。


日前,被告代理律师和崔洋联系,请法院提供账户,将应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缴纳至法院,随后又将100余万元货款给付了原告。


该案从立案、审判到被告履行判决、给付货款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有效促进了服判息诉和企业胜诉权益的实现,让外地企业对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了良好感受,也充分展现了辽宁法院的良好形象。


海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雷在走访调研企业时表示,法官要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主动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通过依法办案、耐心释法、真诚服务,让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