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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故事 | 百岁老人卧床,一纸诉状能否化解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24-03-27 16:25:11 打印 字号: | |

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无法推卸的法定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人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姜老太今年已有百岁高龄,共育有7名子女,2021年8月摔倒受伤后,虽意识清醒,但需卧床且生活不能自理。姜老太目前和小女儿共同生活,其大女儿已经去世,现因赡养问题,姜老太将其剩余子女诉至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晓明人民法庭。



▲3月8日,承办法官杨光及法官助理张秋媛到原告姜老太家中现场调解。


受案后,关注到姜老太系百岁老人,行动可能不便,且考虑到赡养案件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杨光决定先到姜老太家、当地社区和村委会实地了解情况。入户后,杨光发现姜老太确实行动不便,在家中卧床,与之共同生活的小女儿是四级残疾人,也需要子女供养。同时,杨光还了解到除了作为被告的三个子女外,姜老太还有三个子女,大家对赡养费数额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些情况,杨光深知仅凭一纸协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根源化解矛盾,让子女明白,赡养老人是每个人不容推脱的义务。





 释法明理巧化解


▲杨光、包保的法官助理马永修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解。

因姜老太起诉的子女不全,晓明人民法庭为及时解决姜老太的急难问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能动司法,依职权追加另外三名子女与姜老太起诉的三名子女作为本案共同被告。杨光多次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联系姜老太的子女们,向他们耐心释法析理,做调解工作,但6名子女依然对赡养费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各执一词,相持不下。为帮助双方重拾亲情,晓明人民法庭积极与社区联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由姜老太所在社区的包保法官助理马永修联系社区,邀请社区书记参加调解工作。同时,考虑到姜老太行动不便,杨光决定在其所在社区进行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并积极联动司法局为姜老太提供法律援助,让其有合法的诉讼代理人出庭维护其权益。

案件在姜老太所在社区进行巡回审判


3月11日,本着“幼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原则,该案在姜老太所在社区进行巡回审判。杨光和马永修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的症结在6名子女身上,根本矛盾是赡养费数额上的分歧。杨光逐一分析了6名子女的主张后,秉持一贯的“家和”理念,对6名子女开展“背靠背”调解。由于姜老太的子女们也都是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杨光一方面强调“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钱”要与义务对等,6个被告也要为自己的子女树立榜样;另一方面,按照当地民俗、生活水平与6名子女探讨合理的赡养方案,希望他们能放弃前嫌,各尽所能。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开庭、调解,姜老太的子女们最终握手言和,对赡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2000元,并当场给付了2024年的赡养费。同时,法官还解决了6名子女对姜老太生、养、死、葬、医等生前和去世后的全部费用负担问题,为双方解决了“后顾之忧”,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谢谢您杨法官,帮助我们兄弟姐妹消除了隔阂,我家的事儿最近让您费了不少心,真的很感谢您。”年逾八旬的被告之一高某某紧紧握着杨光的手表达谢意。

▲调解成功,六被告正在签收法律文书。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躯,树起来的是信任。晓明人民法庭将一如既往地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加大联动调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雍小林